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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官员涉案

警方越轨行权

警方越轨行权的概念

当某位警官侵犯了某位公民的宪法权利,便出现了警方越轨行权。此类越轨行权将使得犯事警官、及其警署遭受相应的民事和刑事处罚。

警方在民事方面的越轨行权

警官对某位公民的宪法权益加以某种类型的侵夺,是非法的。
您必须能够证明警方的侵权行为系某一类型-即孤立的某一项事件不足以证明系一起民事侵权案。
法院可以向您授发禁制令,勒令该警官停止对您的越轨行权。
警官不允许进行带有歧视性的越轨行权行为。
同样,您必须在提起此类诉讼之前,证明存在某种带有歧视性的越轨行权行为。


带有歧视性的越轨行权的例子包括:

  • 骚扰
  • 种族诋毁
  • 擅自逮捕
  • 带有歧视性的交通限行
  • 强迫的性行为

警方在刑事方面的越轨行权

法律执行官不能剥夺任何人的宪法权利。

警方不可以出现歧视性的越轨行权。

警方在刑事方面的越轨行权的例子包括:

  • 行权过分
  • 性骚扰
  • 故意错误逮捕
  • 故意捏造证据

假如您觉得警方侵犯了您的权益,您该怎么做呢?

一般须要首先向警署、或内务部门提起控诉。

通常须要在已经尝试了所有行政补救措施之后,才提起法律诉讼。

在您向警署报告之后,还需要向美国司法部、或美国律师事务所报告。

就此类侵权行为做了报告之后,您便可以正式向法院起诉相关警署、及其犯事之警官了。

对警方提起法律诉讼

如果您认为警方侵犯了您的权益,因而希望提起诉讼,以取得受伤害之经济补偿,那么您便应当立即联系律师,以对您的合法权益、以及复杂的法律制度加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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