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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犯罪

电脑犯罪

电脑犯罪由许多不同的犯罪活动组成,有些针对个人电脑实施犯罪,有些则针对网络。一些常见的例子有垃圾邮件、散布电脑病毒或恶意软件、侵犯著作权、儿童色情、网络攻击、欺诈、身份盗窃、网络钓鱼欺诈等。

垃圾邮件

在美国,不请自来的商业电子邮件只要符合以下三个规则就不被禁止:

1. 取消订阅规则: (i)一个可见且可操作的取消订阅机制存在于所有的电子邮件中。(ii)用户的退出请求应在10日内兑现。 (iii)退出清单只用于本规则的目的。

2. 内容规则:(i) 有明确的发件人。(ii)有相关主题(与正文内容相关并且没有迷惑性)。(iii) 有出版商或广告商的实际有效地址。 (iv)如果内容是针对成年人的应标上标签。

3. 发送行为规则: (i) 消息不能通过匿名转发来进行发送。 (ii)消息不能发送到批量提取的电子邮件地址。 (iii)消息不能包含虚假的标题。

著作权侵权

著作权侵权通常是民事案件,著作权人应当在联邦法院起诉。在一定情况下,侵犯著作权还会构成刑事上的轻罪或重罪,将由美国司法部来进行指控。联邦调查局的网络部门调查的针对知识产权的犯罪活动包括所有的数字和电子作品。美国司法部下属的计算机犯罪和知识产权部(CCIPS)专门指控知识产权犯罪。

买卖欺诈

买卖欺诈通常是罪犯接近商人并提议进行交易,然后用欺诈手段来支付费用,比如盗窃或使用伪造信用卡。在这样的情况下,商人不能得到通过交易获得的对价,接受信用卡支付的商人会面临退单和金钱损失。

网络营销和零售欺诈

网 络营销和零售欺诈犯罪通常由那些不诚实的网络营销和零售网站犯下,他们会经营各种各样的产品和服务。受害人被看似合法的网站和有效的销售方式蒙骗,透露了 他们的信用卡信息和信用卡安全码(或通过其他方式付款)来购买所谓的商品或服务。然而这些商品永远不会送来,或者是伪造商品,还有可能商品价值远远不像广 告说的那样。

身份盗窃

身份盗窃指个人信息被他人用欺骗方式获取并用于非法目的。在加州,身份盗窃被定为重罪。如果罪名成立,可能面临严厉的关押或监禁。一些常见的身份盗窃或身份欺诈的方式有电子欺诈、网络钓鱼欺诈、信用卡和银行账户欺诈及入侵计算机。

信用卡诈骗

信用卡诈骗是指以欺诈为目的,使用他人的信用卡或卡号。信用卡诈骗的常见形式包括伪造信用卡、使用遗失卡或被盗卡、通过邮件或其他沟通渠道欺诈地获取他人信用卡。对信用卡诈骗的处罚有罚款及长达10年20年的监禁,根据触犯的法律条款的不同来定。对重犯的最高处罚是20年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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