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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恐吓

敲诈/勒索/恐吓

什么是勒索?

勒索是一种犯罪行为,指的是一个人通过强迫手段非法从他人、企业或机构手中获取金钱、财产和服务。勒索的构成要件不要求已经实际获得了金钱或财产。只要存在使用暴力威胁的行为就构成这种犯罪,暴力威胁指的是要求他人交出一定的金钱或财产来避免遭受更多的暴力。勒索通常被控为重罪,在加州,这种罪行最高可处4年监禁和1万美元罚金。

什么是敲诈?

敲诈是勒索的一种,指的是以向他人的公众、亲人或合作伙伴透露关于他的一些真实信息作为威胁,提出一定的要求。在加州,如果您以邮件或其他书面方式(如电子邮件、短信等)提出威胁,您将会面临敲诈指控。以下情节不影响罪名的成立:(1)您是否已经收到所要求的财产或相应行为;(2)您是否参与撰写、命令、创作或签署敲诈信;(3)指定接收人是否已经收到了敲诈信。在加州,一旦敲诈信被递送或存入邮局及其他地方等待发送,敲诈罪就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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